六部委:关于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的公告
稿件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7-06
为支持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,现就有关税费
政策公告如下:
一、为社区提供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服务的机构,按照以下规定
享受税费优惠政策:
(一)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(二)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在计算应纳
税所得额时,减按 90%计入收入总额。
(三)承受房屋、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,
免征契税。
(四)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房产、土地,免征
不动产登记费、耕地开垦费、土地复垦费、土地闲置费;用于提供社
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,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;确
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,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
费。
二、为社区提供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
租、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房
产、土地,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 三、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
社会生活共同体,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。
四、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比
照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(财税〔2016〕36 号附
件)第一条第(三十一)项规定,免征增值税。 

 

  2019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“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,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。”

 

      这一期,我们联合“国务院客户端”,一起把这个1000亿的机会“画”给你看——

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