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部委:关于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的公告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件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7-06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	为支持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,现就有关税费 
	政策公告如下: 
	一、为社区提供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服务的机构,按照以下规定 
	享受税费优惠政策: 
	(一)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 
	(二)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在计算应纳 
	税所得额时,减按 90%计入收入总额。 
	(三)承受房屋、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, 
	免征契税。 
	(四)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房产、土地,免征 
	不动产登记费、耕地开垦费、土地复垦费、土地闲置费;用于提供社 
	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,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;确 
	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,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
	费。
	二、为社区提供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 
	租、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房 
	产、土地,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	 三、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
	社会生活共同体,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。 
	四、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比 
	照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(财税〔2016〕36 号附 
	件)第一条第(三十一)项规定,免征增值税。 
2019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“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,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。”
这一期,我们联合“国务院客户端”,一起把这个1000亿的机会“画”给你看——
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